沧州再发土地拍卖出让公告 -j9旗舰厅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国土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gtp-18-09号宗地位于沧州高新区新疆大道以东、长春路以南,四至:东至城市绿地,西、南、北至地界;出让面积:10729.平方米(合约16.09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行业准入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315万元/亩,建筑系数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2,绿地率不大于15%,行政办公及附属设施占地比例不大于7%。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照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沧高审设(2018)09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59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9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万元的整倍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高新区国土分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资格由沧州高新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在拍卖现场zui终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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