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j9旗舰厅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新华区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区外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diyi条新华区重点鼓励以下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切合我区重点发展的金融保险类企业、总部型企业、外资企业、现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和生物医药健康、激光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再制造、现代物流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工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般不低于5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承诺5年内不变更纳税主体、不减资、不迁出。
第二条金融保险类企业认定标准:在新华区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和新设立的地区中心支公司级别的保险企业。
第三条总部型企业项目认定标准:在新华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且在新华区汇总纳税,并对其下属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分支机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家;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总部型企业一般不负责生产,只负责管理、服务、金融和销售。
第四条外资企业认定标准: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在新华区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项目除外),且5年内不减资、不迁出。
第五条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标准:在新华区范围内注册纳税,依法诚信经营。现代服务业企业包括文化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
第七条金融企业落户: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1.5%给予一次***补助,zui高不超过2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八条总部型企业落户:在新华区设立的企业总部,并在沧州注册、纳税、独立核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次***奖励300万元:(1)国家和国资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河北总部。(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500强企业河北总部。(3)符合沧州产业发展导向,经认定的新兴行业领军企业总部。同时对总部企业人才进行奖励,奖励对年薪超过50万元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指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以上学位的专业骨干人员或其他具有较高专业素养、贡献突出的人才),按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给予一定奖励,享受奖励范围不超过当年缴纳社保的员工总人数的5%。
第九条外资企业落户: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年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协助争取省市扶持资金。
支持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30-200万元的奖励。
在境内外主板(含境内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协助争取省、市扶持资金,给予扶持奖金300万元;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核准并正式挂牌的企业,给予扶持奖金100万元;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获得核准在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给予扶持奖金50万元。
第十一条省市重点项目落户:对符合年度省、市重点项目支持方向和投资规模的项目,提前纳入前期项目储备库管理。同时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全过程代办服务,对超出本级政府权限的审批手续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根据项目单位要求提供帮办、协办服务,并积极纳入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对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区域用地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不得擅自挪用调整;省重点项目全部实行纳入生态环保监管正面清单管理,支持项目全天候施工;积极协调交通、城管等部门,为运输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建设所需物料的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划定允许通行路线,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第十二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支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为小微企业提供外贸全流程服务和扩大出口方面的作用,积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3-0.05元。
第十四条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zui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给予zui高100万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增强企业品牌价值: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和入库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为品牌建设打牢坚实基础。引导企业开展品牌设计,确立品牌定位,创建质量过硬、特色突出的自主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专题推介、品牌营销,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第十六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一次***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的单位,一次***奖励30万元;对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择优给予zui高5万元资助;对确定为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的单位每年给予zui高20万元资金扶持。
第十七条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创业发展:对新华区以外的地区、单位和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创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学术与技术带头人;自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区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发放补贴、落户和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积极协助争取省市扶持资金。对于急需、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提高待遇水平。
对全职到新华区工作的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两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等,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全职到新华区工作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领军人才,视人才项目落地需求,给予每人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海内外dingji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新华区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支持资金。
第十八条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出具年度税收证明、商务局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审批合格后区财政经商务拨付给企业。涉及省、市明确规定扶持奖励的,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助争取。
第十九条对新引进落地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非公务人员直接引荐人给予奖励,标准为:一般产业类项目按照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整体搬迁或改扩建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或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的项目,按照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zui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引进落地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重点产业类招商项目,按照实际外资到位投资额(折人民币计算)的3的比例对引荐人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二十条设立产业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可用于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扶持辖区内企业发展等本办法所列各类支出。
第二十一条本政策实施中,企业不能重复享受补贴,若企业满足多个补贴条件,则按金额zui高的补贴政策兑现。国家、省、市出台的专项政策和行政服务措施比此更优惠、更便利的,按照更优惠的政策以及更便利的行政服务措施执行,存在交叉的,按照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政策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美欧日500强、新经济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文化企业30强、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国家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境外知名高校下属企业、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副省级以上行政区域国资平台公司、现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工业等项目,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采取投资入股、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租金补贴、厂房代建、贡献奖励、人才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具体执行标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投资协议中做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线 备案号: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产业招商/厂房租售:
或微信/手机: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j9旗舰厅的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九游会下载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