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拟再拍卖4万多平方米土地用于商住 -j9旗舰厅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国土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ktp-18-10号宗地位于沧州开发区内,出让地块范围:东至沧州经济开发区国有储备用地,西至沧盐路绿化带,南至规划海河路绿化带,北至风望公路;出让面积:1001.682平方米(合61.5亩)。用途:商住用地,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8,不小于1.5;绿地率不小于5%;建筑密度不大于23%;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住宅不低于7层,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及其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沧规地函字【2018】16号”文件执行。
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875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379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开发区国土分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资格由沧州开发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在拍卖现场zui终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一)参加竞买者必须在2019年3月20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指定银行确认在有效时间收到),并将竞买申请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全交付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三)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四)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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